根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青岛市所有巡游出租汽车自2021年6月15日起实行全市域运营。莱西市目前已完成计价器调试,全市巡游出租车执行青岛市统一运价并可在全青岛范围内运营。
执行新标准后,我市的出租车运价有何变化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青岛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表
运价项目 |
普通型 |
礼宾型(含未更新豪华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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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运价 |
新调整价格 |
现行运价 |
新调整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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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价公里 |
3公里 |
3公里 |
3公里 |
3公里 |
起租费 |
9 |
10 |
12 |
12 |
车公里租价 |
1.4 |
2 |
1.9 |
2.5 |
空驶费 |
超过10公里(不含10公里)低于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加收空驶费;35公里(不含35公里)以上,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100%加收空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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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低速 计费结构 |
出租车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时开始计时收费,累计计时每满3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不含空驶费、夜间收费),不满3分钟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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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收费 |
在22:00—次日5:00(不含5:00)期间,每车公里加收0.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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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乘 |
两位或两位以上乘客租用一辆车时,应事先征得第一乘客的同意,其收费办法是如不在同一地点下车,则按每位乘客下车地点计价器所显示金额的70%收费;如在同一地点下车,合计收费总金额不得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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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规定 |
1.计费里程:普通型、礼宾型客运出租车以行驶500米为计算单位,按行驶里程计价收费; 2.出租车收费最小收费单位为元,不足一元的按四舍五入取舍; 3.载客运营途经收费路、桥(含渡口、隧道等)的,由乘客支付过路、过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