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装修 让人头痛
以前下整改通知书 有些人不理不睬
现在
政府出大招了
房屋装修须知
根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房屋装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房屋使用和装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二)拆除承重墙;
(三)改动承重梁、柱结构;
(四)开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以及基础结构;
(五)在保温外墙打孔、开挖洞口(含门窗,下同)等;
(六)擅自改造屋面、平台或者在屋面、平台上搭建;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八)损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电力、供水、排水、供热、排烟、燃气、节能等设施以及其他妨碍正常使用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房屋装修安全登记范围
(一)在承重墙上开挖洞口或者扩大洞口的,(指砌体结构开挖洞口宽度或高度超过25厘米或者扩大洞口双边尺寸之和超过25厘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洞口宽度或高度超过10厘米或者扩大洞口双边尺寸之和超过10厘米的)。
(二)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的,(指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挖洞口宽度或高度或者扩大洞口双边尺寸之和超过10厘米的)。
三、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规定,房屋使用和装修过程中,违反禁止的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排除危险,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按照违法房屋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八项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未申报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咨询电话:88496505
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
来源|莱西政务网